拍卖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经营文物拍卖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人员:设立拍卖行需有3名拍卖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为拍卖师;经营文物拍卖还需要5名文物拍卖专.业人员。 3、申请单位: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4、经营场所:在设立拍卖行的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设有全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地区不少于150平方米),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拍卖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1、《设立拍卖企业申请表》(含地级以上市审核意见)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 4、符合《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拍卖业务规则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和注册资本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6、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业主产权证明 7、拟聘任的拍卖师,经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准备案的《拍卖师执业注册记录 8、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9、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简历、有效身份证明,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10、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拍卖经营许可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办理全流程: l 名称核准 l 材料确认签字 l 工商交件 l 领取执照 l 拍卖师地方协会中拍协变更至公司名下 l 准备材料确认签字 l 商务部审批备案 l 商务部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l 办结 办理周期:45工作日 审批机构:商务局 下证机构: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