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9878】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转让与吸收合并
标 题: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转让与吸收合并
地 区: 北京- 北京- 东城区
公司类型: 建设工程公司- 勘察/设计公司
成立时间:2026-02-01
注册资金:100万
纳税类型:未开业
转让价格: 面议
电 话:13161944961
详细说明:装饰工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战略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司持有的 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的吸收合并及转让事宜,联合公告如下: 一、 转让方(吸收方/存续方)信息 公司名称:【请填写转让方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请填写】 现有资质情况:持有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证书编号:【请填写】,发证机关:【请填写】,有效期至:【请填写】。 二、 受让方(被吸收方/注销方)信息 公司名称:【请填写受让方公司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 法定代表人:【请填写】 三、 合并与资质转让方式 双方拟采取 【请选择: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方式。 本次合并完成后,【转让方公司全称】将存续,【受让方公司全称】将予以注销(或以其他约定方式处理)。 原由【转让方公司全称】持有的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将在合并完成后,依法定程序整体转移至存续的 【请明确最终持有资质的公司全称】 名下。 本次资质转移系基于企业合并重组,不涉及资质分立。 四、 债权债务承继 根据合并方案,合并前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 【请明确最终承继公司全称】 依法承继。 五、 公告期与异议提出 本公告公示期为 【例如:1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资质转让吸收合并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联系地址反馈,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供有效材料的异议,恕不受理。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请填写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人:【请填写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请填写有效电话】 七、 其他 本次资质转让吸收合并事宜,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双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公告双方所有。 特此公告。 转让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温馨提示: 本模板为通用格式,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及合并协议条款进行填充和调整。 资质转让吸收合并程序复杂,涉及工商、税务、住建等多个部门,建议在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的指导下进行。 在官方平台(如地方住建部门网站、报纸等)发布公告时,请务必遵循其要求的格式和流程。 文中“【】”内内容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部分,请务必准确无误。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转让与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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