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治理体系,国企改革被公认为我国经济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之一,难就难在各界在一些根本问题上缺乏共识,在新一轮以混合所有制为重要标志的国资国企改革中,虽然方向已定,但细节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路线至关重要。 “混”是方法,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变限制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弱项和短板,实现国有企业整体价值的提升和长青发展。因此,国企混改仍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极其重要的内容,是促进国有企业效率提升和国有经济结构优化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国家经济有效运行的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踏入经济发展的新征程,经济发展更加注重质量而非速度。 国有企业作为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更需要充分发挥其引领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的“排头兵”作用。但对于部分垄断性国有企业而言,即使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混改,其控制权依然掌控在国家手中,参与的民营资本也只是看重该国企依靠垄断地位所获得的持续的财务支持和收益分成,并不能真正参与公司治理,只是作为财务投资者存在,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现存创新动力不足问题无法改善、创新效率低下问题也难以解决,企业价值提升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