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在操作层面首先要说清楚的为什么而改,这里须注意的是混改绝不能是为改而改,有些国企战略不清晰,发展规划模糊,商业模式没有创新,寄希望于混改获得融资,无异于缘木求鱼,混改前应系统梳理战略,优化商业模式,明确混改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战略和发展服务,并根据战略和政策框架设计股权结构,股东性质、比例、决策机制等一系列实操计划,首先,一厢情愿以高估值混改,但对未来没有明确的预期,也没有明确的措施来改变机制,改善运行,社会资本不愿意参与,只能转向国有资本购买股份。其次,不愿意稀释控制权,向社会资本释放少量股权,导致社会资本缺乏积极性,不愿在没有话语权的情况下做出贡献,而只是搭顺风车。混改后,仍然存在原有的公司治理,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没有重新设置职位和责任,评估和奖励,董事会成员也没有改组。市场化目标(包括上市计划)不明确,员工积极性不能有效调动,企业没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资本支出不合理,企业效益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反而会激化矛盾。
